“智源廉江”教育信息科技骨干团队章程
第一章 总 纲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教育教学的研究,充分发挥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廉江市教育局和廉江市教师发展中心共同成立了“智源廉江”教育信息科技骨干团队。为了充分发挥团队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领域里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和相应学科课程标准相关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智源廉江”教育信息科技骨干团队,是在廉江市教育局和廉江市教师发展中心直接领导下从事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的骨干教师学术团体。
第二章 团队成员的职责与任务
第三条 团队开展学科教学研究,提出执行教学计划、课程标准、使用教材和开发教育资源的建议意见,指导学校开展教研活动。
第四条 根据学科课程标准的性质、目的、任务,研究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学科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常规和学法指导,探索教学规律,提高教学效率和育人质量。
第五条 开展教育科研和教改实验。研究解决学科领域中的教学实践问题和学科发展问题,组织学术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
第六条 引领、指导和组织各学校相应学科教研组开展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活动。
第三章 团队成员资质
第七条 团队成员应当政治意识强,作风务实,勇于探索,乐于奉献,热爱教育科研工作,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认真履行职责
第八条 管理团队是廉江市内具有一定影响和较高威信的学科带头人或骨千教师。团队成员应具有初、高中教师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很强的教学能力、丰富的教学经验、良好的教学效果,以及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
第四章 团队成员的产生
第九条 团队成员由各学校推荐或本人自荐,由廉江市教师发展中心审核、聘任。
第五章 团队成员的义务
第十条 认真学习教育政策法规,经常关注教育改革和发展动向,刻苦学习教育理论,认真钻研学科业务,不断更新教育思想,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学科教学质量,出色完成教学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认真组织并参与教研活动,如制订教学计划研究教材教法、组织集体备课、观摩课、示范课、学科竞赛学习研讨、考试评卷、校本教研等工作;认真开展教学调研。
第十二条 认真总结教研教改经验,每位成员每年至少交一篇学术论文、经验文章或教学案例和一篇教研工作总结。
第十三条 成员任期3年,不脱离原工作岗位。由廉江市教育局委托廉江市教师发展中心定期考核其工作情况,一年一考核,经考核合格可连聘连任。对不能积极主动履行团队成员职责、年度或任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第十四条 凡集体活动有两次不假未到者,作自动退出处理,并进行全州通报。凡每学年未交教研论文、经验总结或教学案例和教研工作总结者,取消其成员资格。
第六章 团队成员的权利
第十五条 廉江市教育局和廉江市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为团队成员颁发任职资格证明文件和聘书,履行职责好、成绩突出者,下届可连续担任。
第十六条 团队成员可优先享受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参观学习,优先享用廉江市教科研资料和信息。
第十七条 各学校应大力支持教研团队工作,并将其工作内容纳入学校考核内容,承认其教科研业绩,记入本人的业务档案,作为岗位考核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廉江市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